10月10日下午,在团体比赛决赛中,南昌中院代表队以总比分3:2击败赣州中院代表队,获得全省法院第三届“天平杯”羽毛球比赛团体冠军。 本届比赛,南昌中院代表队克服赛程紧、休息时间少等困难,发扬竞技体育精神,先后以5:0战胜景德镇,5:0战胜新余,3:2战胜萍乡,3:2战胜九江,并最终进入决赛。 自2013年全省法院“天平杯”羽毛球比赛举办以来,南昌中院代表队已包揽全部三届团体冠军,充分展现了南昌法院人顽强拼搏、勇争一流的精神风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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