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检察院坚持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为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突出精细化审查、精准化监督、最大化合力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成效。去年以来,共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件8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与公安机关、市监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疑难问题会商等。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面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认真梳理案件线索、信息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走访调查,通过座谈、调阅卷宗、询问案情等方式,全面掌握案件信息和当前流程,为监督活动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 二是建立提前介入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动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通过“两法衔接”获取的案件线索进行侦查取证,及时解答公安机关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针对案件需要哪些证据及如何侦查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派业务骨干参加案件讨论,出席现场勘查,对侦查工作和办案要求进行整体上把握,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 三是确定打击重点。牢牢把握乡村振兴着力点,结合南昌县不但是工业大县也是农业大县实际,将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犯罪为打击的重点。如,办理王某销售伪劣种子一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万元,为190余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60余万元。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干警到市监局、农业农村局,运用实际案例对行政执法人员就制假售价犯罪,从犯罪构成、表现形式、立案标准等方面讲授专门法治课。积极走访辖区商户就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和后果进行法治宣传。在3.15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座谈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假冒伪劣商品如何甄别,了解是否存在购买假种子、假化肥等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提升法律维权意识,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徐芳芳 邹丽娟 |
主办单位:中共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编号:赣ICP备1700642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688号